古城区住建局发布风险隐患提示!事关商品房购房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提醒购房者防范交易风险
近日
古城区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规避
具体提示如下:
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的行为存在风险隐患的提示
广大市民:
近期,古城区范围内出现部分市民以认购、预订、排号、购买VIP卡等形式向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企业变相缴纳定金、意向金、预定款。为加强丽江市古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对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违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存在的风险隐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查看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是否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明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证明、前期物业服务情况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楼盘销控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以及其他需要明示的信息。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向明示有权销售商品房的证明文件。
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风险大,且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充分了解商品房预售情况,现场查验或者登录“丽江房产信息网(http://www.ljhouse.org)”查询该项目是否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意向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以展销活动等方式销售商品房属于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举报电话: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5153668、0888-5158909
(工作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吴金鹏整理
来源:古城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