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提醒告诫书!共同维护丽江暑期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共同维护暑期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暑期旅游高峰的到来,为规范我市旅游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网上交易价格和实体店价格应当一致。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三、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
(一)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门票价格、景区内交通服务、导游讲解、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景点要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强行销售联票,指导督促景区内经营商户规范价格行为。
(二)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应作出价格自律承诺,合理控制价格涨幅。认真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工作,履行价格承诺。严禁在电商平台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在入住环节临时加价。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价目表中标明品名、计价单位和价格等要素,规范使用菜单。
(四)提供骑马、旅拍等旅游服务项目的经营主体要认真做好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公示。
(五)客运服务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客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票价,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涨价。
(六)各商业停车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出入口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严格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七)经营者在暑期开展旅游产品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交易。
自公开提醒告诫之日起,各涉旅行业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自查自纠,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共同维护旅游城市形象。在暑期旅游高峰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提醒告诫或指导检查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厉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日
编辑:吴金鹏
资料: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